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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八十二章 毛妮的第一次实战(第1页)

由于时间很是充裕,不需要急着赶路,周宇选择了一条能够观看更多风景的路线。手机最省流量,无广告的站点。

之前他上学的时候,跟同学来的那一次,一路之上十分的匆忙,有些风景也只是走马观花而已,现在,不仅仅有了时间,更重要的是,他的身份已然不是一个学生了。

同样,也不仅仅只是众人眼里那个名气很大,非常神奇的小宇宙,而是一个能够跟另一个仙侠世界沟通的人。

以前是学生的时候,看这些风景,是一种味道,而现在,看这些风景,却已然换了一种感觉,天地皆有灵性,这一片秀丽风景,同样如此。

走过云谷寺之后,周宇看到了黄山的一个著名石景,仙人翻桌,在远处的峡谷丛林之中,有一块凸立的石头,如一个柱子一般,而在这柱子顶峰,有一块石头模样非常像桌子,只不过四腿向上,就如同被人刻意翻倒一样,十分惊奇。

随后的时间中,他走过了北海景区,来到了西海,每一处的风景都是与众不同,奇石遍布,根据他所得到的信息,黄山之中已经被命名的怪石多达一百余处,形态各异,在不同的天气,不同的位置观看,都会不同。

虽然这个季节旅游的人也是非常的多,但是周宇却并没有受到旁边嘈杂声的干扰,内心之中,所存在的只有这一片美丽风景,在观赏一些美丽风景的时候,他都会停留一会,慢慢的欣赏。

从上午十点多登山,最后到达光明顶的时候,已然是下午四五点钟了,他在登光明顶之前,先在附近的那个白云宾馆开了一间房,以避免一会回来的时候,没有房子。

这是附近最好的一处宾馆了,地理位置极佳,是连接黄山前,后山的必经之地,离光明顶的话,徒步需要十多分钟,只不过价格很是昂贵,毕竟这里离山顶不远,而且没有公路直达山顶,所有东西都是靠着人力挑上去。

虽然有着索道可以利用,但是索道并不是直接可以到达山顶的,其中有一些地方,还是需要靠人力来行走,基本上一张床位的价格,可以等于山下的一间房。

光明顶是黄山的三大主峰之一,也是三大主峰中最适合观看日出的,不仅仅适合看日出,晚霞也是如此,因此,周宇就打算在这里住下,明天一早再次登顶,观看日出。

花了不到十分钟,周宇便从白云宾馆到达了光明顶,这里可是跟金庸小说里的明教光明顶毫无关系,因为高旷开阔,日光照射时间久,故而名为光明顶。

在白云宾馆的后面,光明顶前面,还有着一个气象站,这里是明代普门和尚创建的大悲院遗址,登到光明顶之后,果然视野开阔,此时周围也有着许多人正在观看晚霞,现在是冬季,这个时候,太阳也是慢慢的落山下去。

在远处的天边,白色的云彩已然变成了赤红的晚霞,并且随着太阳的不断落山,而进行变幻着,周宇面上露出了一抹笑意,果然在这山顶之上,观看晚霞,比在地面上,要更加壮观。

直到太阳落下山,晚霞逐渐消失,他慢慢向旁边走去,又在附近观赏了一会风景,这才走下山去,来到了白云宾馆,此时在酒店外面,也是有人在出租帐篷,价格比起一个床位来,便宜了不少。

周宇走进宾馆中,他所背的背包,也是早已放进了房间里,背包里面也就是一点水和食物而已,毕竟他有着储物戒,可以随时的取用里面的东西。

这一路从山脚下到达光明顶,漫长的距离,他慢慢的走走停停,身上倒是没有出太多的汗,洗漱完毕之后,他先给林修远等人打了个电话,报了个平安,然后到餐厅中简单吃了一些食物,回到房间后,来到一张桌子前,拿出笔墨纸砚,开始写起书法来。

从歙县离开的时候,唐怀仁将剩余的墨水都交给了他,让他没事写写书法,只不过,这些墨水虽然书写的感觉和字迹,都比他拥有的墨锭要好很多,但是他依然喜欢用墨锭,喜欢研墨的那种感觉。

();()  写完书法之后,周宇刚准备躺到床上,电话便响了起来,他拿起一看,是王富贵打来的,顿时按下了接听键,“狗娃,有什么事啊。”

“宇宙哥,你上网没啊,快去看看啊,三条警犬里的毛妮,今天可是立了大功了,直接干翻了一个持刀抢劫犯啊,这个家伙当时还挟持了一个人质,那场面,简直犹如神犬再世啊,网上都传疯了。”王富贵充满激动的声音,从电话中传了过来。

“哦,毛妮立功了,我现在就去网上看看。”周宇面上露出了一抹笑容,却并没有感觉到特别惊异,这三条警犬在培养的这段时间中,每天吃的都是灵兽肉,从美国回来之后,更是每天吃一些丹药,能够有如此的能力,也是不足为奇的,因为它们虽然还不是灵兽,但是比普通的神犬强得太多了。

“哈哈,宇宙哥,快去吧,这三条警犬用不了多久,肯定也会成为华夏的明星。”王富贵兴奋的大笑了一声,然后挂断了电话。

周宇挂了电话后,用手机打开微博,顿时看到了许多人转发的毛妮那大发神威的视频。

视频画面里,是一条马路,并不是什么商业街之类的,从画面的时间来看,应该是下午了,画面中,一名持刀的男子,正挟持着一名妙龄少女,背靠着一面街站着,与一些警察对峙着。

这个视频也是十分的清晰,从位置来看,并不是警察拍摄的,而是一些旁观民众,而那名持刀的男子,情绪十分的激动,刀刃都顶在了这少女的脖子上,甚至出现了一些血迹。

而出人意料的是,这名妙龄少女,却并不像旁人那般的大呼小叫,向警察求救,而是十分的镇静,她的目光一直看着一个方向,眼中带着希望,仿佛她坚信自己一定会安全一样。

看到这里,周宇不用往下看,也知道,这名妙龄少女目光所视的,应该就是那条拉布拉多犬毛妮了。

毛妮的性格是三条警犬中最温和的,但是在它的身体之中,也是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。

这名持刀的男子十分的机警,将自己的大半身体和脑袋,完全隐藏在少女的身后,特别是这名少女那一头披肩长发,完全将男子的脑袋隐藏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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