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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麟之趾(第2页)

“那你可知我爷爷下落?”

“先父弥留之际曾叮嘱我兄弟二人去找乐大侠报恩,只是我俩无能,迄今也未能找到。”见乐新何神色失望,小二又道:“恩公先别着急,您先把饭吃完,小的这就去给您打听。”也不听乐新何劝阻,便奔出门去。

乐新何心中感激,想爷爷生平坦荡,颇感塌实。

不一巡,吃完饭菜,又等了一个多时辰,天已大黑,可小二兀自未归,乐新何困意渐浓,便起身上楼。

楼上惟有两间厢房,其中一间门掩灯光,想是有人居住。推开另间房门,房内虽黑暗无光,但漫有一阵幽气,乐新何心中奇怪,觅寻左右,隐然间,现墙上挂了把重剑。

剑长三尺,厚重钝滞,茫然拔剑,幽光凛布。乐新何眼望房中幽气如水,大是赞叹。

忽听门前一人拍掌道:“我有昆吾剑,求趋夫子庭。白虹时切玉,紫气夜干星。锷上芙蓉动,匣中霜雪明。倚天持报国,画地取雄名。好剑!好剑!”

乐新何听他谈吐不凡,有心结识,道:“先生爱剑如此,可否进屋细谈?”

那人躬了躬腰,道:“求之不得。”拂衣进来,于剑旁观望,道:“剑身暗红如死血,剑气深幽有鬼氛,剑镡凝寒石之魄,剑茎采卢山之金,剑廓浑大无巧,剑室厚阔不工。冷兵也,利器也。”

乐新何将剑搁于桌上,点灯道:“先生似乎颇懂剑道,此夜小可甘愿受教。”

淡淡灯光之下,只见那人身着一袭白色儒服,三十四五的年龄,眉目清秀,唇口留着一挂文士胡须,看上去甚是端雅。

“不敢当,公子请坐。”那文士连连欠身,待乐新何坐下,便道:“程商,且去楼下沏壶茶来。”问口一带刀青年应声退去。

那文士拂裳坐下,道:“在下孟约,字于炀,近日游行至此,安于此栈,今夜见公子之剑幽野不凡,情怀难敛,故出多言,冒昧之处,望公子见谅。”

乐新何道:“孟先生哪儿话?小可乐新何。实不相瞒,此剑其实久搁此地,非小可之物。”

孟于炀“哦”了一声,道:“原来如此,孟某误会了。”

“孟先生方才相剑之言,甚为精彩,想必于剑深有见解。”

孟于炀微微一笑,道:“公子过奖了。孟某少时偶阅《吴越春秋》、《越绝》等书,是以于此略知一二。”此时茶水已至,孟于炀扶杯敬上,道:“公子喝茶。”

乐新何应是微抿茶水,只觉有丝苦味,想这山野之地没有好茗很是合理,道:“那依先生之见,此剑何如?”

孟于炀轻扶搁杯,道:“此剑锋削厚利,大巧无工,剑身凛冽,若四方有兵,可算剑之上品。只可惜出于庸俗之间,失于圣洁,非传世名剑之辈。”

乐新何奇道:“传世名剑?”

孟于炀沉抚须,道:“剑,古之圣品也,至尊至贵,人神咸崇。故历朝王公帝侯,文士侠客,商贾庶民,莫不以持之为荣。名剑者,持者用之以名,而非用之以利,立身立国,行仁仗义,如此剑者,方能分常剑之别,斯可历传不衰。”

乐新何不解,道:“剑既不利,如何而名?”

孟于炀哈哈一笑,道:“古有十大名剑,各中俱有典故,公子听后或可明白。”

乐新何道:“愿闻其详。”

孟于炀扶杯喝下口茶,道:“承影第十。《汤问》孔周曾云:‘吾有三剑,唯子所择;皆不能杀人,且先言其状。一曰含光,视之不可见,运之不知有。其所触也,泯然无际,经物而物不觉。二曰承影,将旦昧爽之交,日夕昏明之际,北面而察之,淡淡焉若有物存,莫识其状。其所触也,窃窃然有声,经物而物不疾也。三曰宵练,方昼则见影而不见光,方夜见光而不见形。其触物也,騞然而过,随过随合,觉疾而不血刃焉。’”

乐新何笑道:“这是列子笔下寄寓之物,世上岂能拥有?”

“既是寄寓之物,自会有寓外之实。”孟于炀轻抿口茶,道:“第九纯钧。昔时,越王勾践有宝剑五,闻于天下。后相剑者薛烛前来赏剑,越王取毫曹、巨阙二剑,薛烛皆不以为意,后取纯均,薛烛方如败如悟,甚为恐惧。越王得意之余,说:‘有人要用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换这把宝剑,你看可否?’薛烛说:‘万万不能。’公子可知其中原因?”

乐新何道:“这段小可倒曾读过。薛烛曰:‘当造此剑之时,赤堇之山,破而出锡;若耶之溪,涸而出铜;雨师扫洒,雷公击橐;蛟龙捧鑪,天帝装炭;太一下观,天精下之。欧冶乃因天之精神,悉其伎巧。今赤堇之山已合,若耶溪深而不测。群神不下,欧冶子即死。虽复倾城量金,珠玉竭河,犹不能得此一物,有市之乡二、骏马千疋、千户之都二,何足言哉!’”

孟于炀笑道:“公子之言与书中个字无差,孟某佩服。”

乐新何道:“先生夸奖了。纯均剑落落大气,名列第九,小可并无异议,但不知第八是何剑。”

孟于炀道:“不急不急,公子喝茶。排名第八的,乃飞鹰击殿时,夫专诸之刺王僚所用的蟠钢短剑。”

乐新何道:“此剑实名‘鱼肠’,欧冶子所铸,亦为越王所藏五大剑之一,书载此剑穿透王僚三层狻猊铠甲之时,断为两半。这…这十大名剑中又岂能涵有断剑之名?”

孟于炀道:“这又有何不可?名剑在于剑之传名,不在于剑之锋利。杀人之剑,纵然削金断玉,然于国于世无丝毫功业,自不能传名青史;残破之剑,纵然不能杀人,但它曾光荣历史,如今深植人心,这样的剑,又怎么不能列入名剑之间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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